近日,阜康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由阜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
为尽快让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司法保障,高效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同感,12月11日,该院组织执行干警开展了“强制搜查”专项行动。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但被执行公司银行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阜康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分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并依法送达了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因被执行公司始终拒不配合,案件暂时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发包方建筑工地调查了解工程款支付事宜,发现工程发包方在立案执行前就已经全额将工程款支付给被执行公司。执行干警对此进行分析,认为被执行公司没有将钱存入银行,将财产藏匿公司的可能性很大,加之被执行公司对本案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和缴费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置之不理的恶劣态度,遂决定对其公司财务室进行搜查并向院长申请签发了搜查令。
在“搜查”行动中,该院组织执行干警奔赴被执行公司财务室,在其拒不配合申报财产的情况下,执行干警果断对被执行公司财务室依法强制搜查,搜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当场在财务室搜查出银行卡若干张、用于支付工程款项的U盾若干枚、以及第三方抵债协议和对外债权合同若干份。执行干警在向被执行人告知了隐匿财产、躲避执行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公司终于妥协,当日与第三方公司在申请执行人阜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达成了代为付款协议,申请执行人阜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了暂缓执行,涉案的农民工工资将于本月月底前逐一发放。
岁末年关,农民工讨薪案件态势高发。阜康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牢记初心使命,严格公正司法,常态化聚焦涉民生执行案件,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促发展”,不断加强府院联动“促执行”,切实提高执行质效,确保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