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追债公司成功调解了一起拖延九年的购房尾款纠纷案件,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赢得双方认可。
9年旧账,3.8万房款拖成纠纷
2016年11月,高某因为家庭需要购房,经过多番了解看中了团场的一套房子,随即联系了某城镇管理中心,与某城镇管理中心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子的总价金额为104000元,在2017年5月前就把尾款结清,随着时间的流逝,高某仅支付了66000元,剩余的38000元尾款拖欠了多年一直拒不归还。
此后数年,城镇管理中心多次通过电话、上门沟通等方式向高某催缴尾款,但高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城镇管理中心无奈之下,将高某诉至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高某支付剩余购房尾款38000元。
法官温情问缘由,双方坦诚谈和解
法院受理后,法官查看证据材料发现,高某并非恶意拖欠尾款,且城镇管理中心也愿意协商,于是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室里,法官先将目光投向高某,语气温和却条理清晰地问道:“高某,当初你和城镇管理中心自愿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里明确约定要付清全部房款,现在还剩38000元没交,是不是家里遇到什么难处了?”
听到法官的询问,高某连忙放下顾虑,语气急切地解释:“法官,我真不是故意拖着不还!这几年我身体一直不好,每个月都得去医院复查、拿药,光医疗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在上学,学费、生活费加起来压力特别大,实在一下子拿不出38000元。之前我也主动找过城镇管理中心,想商量分期还款,但一直没能谈拢,这才拖到了现在。”
城镇管理中心负责人听完后,也坦诚地回应:“法官,我们其实也不是非要逼高某马上交钱,主要是这笔账拖了快十年,确实影响单位财务结算。只要他能拿出合理的还款计划,保证按时履行,我们愿意配合,也能给彼此一个解决问题的余地。”
达成协议,多年购房尾款纠纷终落幕
法官先估算了高某家庭收支,明确还款能力,同时警示逾期风险。随后给城镇管理中心提议给予高某分期还款缓冲期,这样不仅能保障顺利还款,又能缓解高某的资金压力。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高某于2026年6月30日前分两期向城镇管理中心支付剩余购房尾款38000元,首期款项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0元,剩余18000元于2026年6月30日前付清。若高某未按约定时间付款,需额外支付违约金5000元。